且行且珍惜 总是缺什么才知补什么,自由、散漫,没有耐心等待,容易陷入,也容易离开;可乐、文字、音乐、游走,留意美,也在意丑;不时地张望,边走边想……
   

KEEP MOVING:爬山,越往上越累越难,是的,坚信一点,大家都一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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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8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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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:我活在世上无非是想要明白些道理,遇见些有趣的事。

{转}序曲

一诺平生烟水逝,斯年惘事梦魂休

突然闪过一个念头,去独自旅行。不是为了工作,不是为了生活,不是为了感情,没有任何目的。或者只是为了单纯地放飞心情,只是为了单纯的旅行而进行旅行。
  
  我,要一个人上路。
  
  想象在一个怡人的季节,有着很好的阳光,伴随着阵阵凉爽的清风。独自背着包,要轻装上阵,可以戴着我爱的帽子,可以带着有足够内存的数码相机,还要装满音乐的小MP3。可以不用带手机,这样就不会有太多打扰。可以搭火车,这样能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欣赏沿途的风景,同时也能让我感觉时间的远离。
想象去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城市,可以现代一些,也可以有些历史的沉积。在那儿最好有海,因为一直喜欢海与蓝天的颜色,喜欢站在某个空旷的地方吹海风。那样的时刻可以伸开双臂在沙滩上狂奔,因为想要感受自己突然释放出的能量;也可以用尽全力对着大海的另一端大声呼喊,因为可以放下一些东西;或者解除所有的束缚去到海里畅游,因为久违了象鱼儿般的自由。
  
  想象走在那座城市里,不会有认识的人,所有的建筑与行人都可以成为你的风景,所有的时间在这里被无限的拉长。行走在街道上,用手去触摸建筑的墙壁或者栅栏。可以走进任何你愿意去的餐馆,坐在临近街道的窗口。可以一品那儿的小吃,甚至连名字都不用记住。也可以用相机拍下瞬间捕捉到的一丝亮光,或许某年某月的某天,我会回想起之前的某年某月的某天,一个人的旅行。
  
  那个曾经我曾放下
  
  那个曾经我曾来过

辗转

寂兮,寥兮,独立而不止,周行而不殆

原想这次回去,只是去参加小白的婚礼,不想半路又冒出一个同学要结婚,而且是一个十年未见的老同学;原想和媛他们一块去神木的,不想后来都放鸽子说不去了;原想去了神木当天就回榆林,不想去了就没有了回来的车;原想回来时顺路去金鸡滩看看七八年未见的老同学,不想车走了高速不路过那儿了,只好到了榆林又坐了班车杀将回去看他;原想只见见人就走,不想他硬是留我住一天要和我玩球。师范时两人就是室友好哥们,常在一起玩球。记得有一次夏天,两个人在下雨的泥地里疯玩了一下午,把自己搞成了泥人。恩,回忆想起来就是两个,好玩!

原想在家只呆几天就回西安的,不想母亲的脚腕处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一个软骨瘤,只好力劝她趁早做手术给取了去。手术后,在家伺候了老妈近半月,整天除了看电视看书就是做家务,才知老妈每天还真在家中挺累的。还好,半个月下来,以前从不做饭的自己也已成了半个厨子,多少还能整出些个还算不太难吃的菜来,收获不浅啊。在我那经过四舍五入后还算悉心的照料下母亲恢复的很是顺意。

这次回家总的感觉,真的应了那句话,大化流行,唯变适之。

会突然间感叹纯朴在不意之间的渐渐消弥,会突然发觉自己是那么得讨厌那种冠冕堂皇一本正经的数理化表情,讨厌那种人潮汹涌车水马龙的噪杂声,还有高跟鞋走在坚硬的路面那种声音。

有人说,流浪是一种大境界,不管是关于脚的,还是关于心的。 所以回到西安没几天,我又想出去走走。不是逃避只是放逐,象是每年这个时段都会萌生出一种想独自去撒野的本能冲动,如前年去武汉,去年户县。而这次指向的是革命圣地延安。是因为,虽每次走西安都路过延安,但从没在那个地方停留过,感受过;更是因为,在延安有我的好哥们好兄弟。

是的,喜欢独自火车旅行的感觉。坐在阳光斜撒的车窗前,睁大眼晴望外面,不会想沉重的现实,不会想夹生的爱情,不会想可感度低于2.5级地震的婚姻,甚至什么也不想,有的,只是耳中车轮的咔嚓咔嚓声和眼中不断抛后的风景……走时只带了几个电烤饼、两袋奶、一瓶水,还有一本黄仁宇的《中国大历史》和一支削得只剩半节的2B铅笔。等到肚子中大唱饿狼传说时,两口饼就着一口水竟是如此味美,真是让人惊奇。

清晨,车窗外,陕北的蔚蓝,陕北的黄,清晰而淡然。推起车窗,扑面而来的,是厚重而坚实的黄土地给予的回归式的洗礼,对于人生对于遭际对于守望的好似无力的情感……

KEEP MOVING

焚香,合什,碎碎念

能够付出与接受成熟的爱,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完全人格的标准。大多数人都达不到这个标准。我们大多数人对爱的理解都是狭隘的,而且总是脱离不了家庭或性关系。同时这种情感常常与占有自负纵容依赖等纠缠在一起。一般人对爱的理解既暖昧又幼稚。一个成熟的人,不会占有任何人的感情,他会让自己爱的人得到自由,就如同让自己获得自由一样。

是的,诚如我对鱼所说的,时间就是一座幻城,而心灵的领悟与心智的成长就像一场三四年的梦。而我兀自在懂得与恍惚之间守候着失望与成功。

那天,应可爱的家伙的要求,总结我对其的整体印象:随意而又挑剔,多情而又渴望专一,严谨而又任性,淡然而又留有那么一抹无法褪去的不甘。所以,容易希望也容易受伤。恩,就是这样,我每每在总结别人时都好像多少有点染指自己呵呵

现在的很多人都喜欢用简单来形容当下的自己或理想的自己。而我总认为,简单的往往只是表象与表达,象旋律简单的音乐,象中国的写意山水画,象简洁凝练的文字,而其后其深又那么得耐人寻味……就在现实与欲求的十字路口,就在欲言又止的表情后。

已开始奔三的年龄、未知的前程、 身无一技、学无所长。问自己懂什么,掌握了什么,将来干什么,靠什么吃饭,答案好像都飘在风中。昨天和西北大的一个上研的同学聊,他说现在他们文学院百分之七八十都找不到工作。恐怖!真恐怖!!以前是自己在家里就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所以从来也不想,也不怕,而现在工作可能不保,快三十岁才又重新找工作,想来都不知是否划算。 甚至都不会也不敢进行什么成本核算。突然又想起了黄磊的话,人成熟往往就是一刹那间的事。现实,发现自己正被生活推着越发地现实了。
 

自打第一次看《血色浪漫》就迷上了那个年代那种激情那种浪漫,也不止一次地提起喜欢其中钟跃民这个角色这种性格这种生活追求:外在的俗反倒衬托了其内心别样的崇高,从不刻意地标榜与表现自己,随心随性,庸中见雅那般自然而然。而他那一直在路上的感觉使得生命总是处于不老不褪色的状态。他看似风流不羁却从不把爱啦情啦之类的词藻挂在嘴上。他爱生活也爱女人,但他却可以超越婚姻与性,可以挣脱情感的纠葛,给人给自己一份外化的内心深处的真实。当然或许是出于对自己内心底层一种无意识的保护,他在感情方面表现的很是自私,但正如秦岭说的,薄情寡义有时未必是一件坏事,懂得保护自己才能真正善待别人。是的,我也是个很能保护自己的人,也很自私。所以在感情中,如果对方是个不懂得保护自己的人,那受伤的只能是她,而且这也不公平,所以也就是不太合适。女人喜欢和希望能看到未来,而男人更观注现在、当下。我这人,喜欢两个人相处时保持一定的独立性,不喜欢太昵太嗲的人,也害怕两个人太过依赖而变得失了自己。所以,即便是我偏执,我也觉得会保护自己人才能真正做到善待别人,才不会注成更加难以挽回的错。我也总是认为,在感情中的两个人是平等的,只有是否兼容,没有是否忍受。

我是个不轻意说爱的人,因为爱这个字太重了,也太庄重了。所以一直认为,轻意说爱是对爱这个字及它所代表的那份神圣的亵渎。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,就像一个不会抽烟的小孩总爱点支烟自以为是地装深沉,却结果总是呛了鼻子,熏出了泪。

如果经过了历久的时间和熟思考虑后确定是爱了,你可以倾全付出,也便是无悔的,人的感情最为饱满的爱在我觉得似乎也就只有一次。而真正懂得爱的人,她的幸福是长久的也是平淡的,而非那种忽冷忽热的幸福感。所以说,真正懂爱的人有一种淡然、稳重而持久的心态,那是年纪与经历的结果。 这也是现在周围为什么那么多朋友同学离婚,或不结婚的原因。离婚者是因当初太操之过急,不婚者是心有余悸。

我以前从没有敢说过爱,只是谈过,喜欢过,从不敢妄言爱,因为自己知道自己并不真正懂得爱。所以也讨厌别人没经历多少就整天把情了爱了挂在嘴上,这种人往往容易失望,容易受伤。越急于求成,或越轻率,越容易失掉幸福,关键是心态。而我对于婚姻从来都不敢想,也没有那种心态,也可能是没有真正进入爱吧。就我而言,内心一直是个流浪汉。

在我看来,就现实而言,恋爱是恋爱,婚姻是婚姻。婚姻必须要在爱情的基础上,这是毋庸质疑,但是并不能因此将爱情与婚姻等同起来,甚至捆绑在一起。婚姻是这个很现实的东西,它不能像恋爱那样去浪漫地想象。如果你还有所想象,关于浪漫关于纯美,那就先不要去谈什么婚嫁之事为好,尤其是和我这样的人。



征程多艰

用最近的过去,估计最近的将来!

做人的乐趣,做人的尊严。干扰,抵御,性灵,尘土,放纵,必须偿付的代价,养正的教育,理想的人格,自我的成全!

是的,虽然去的不多却已然不能准确说出这是第几次走进监狱的大门了。是的,都是为了他,我的亲人,我妈恨铁不成钢的弟弟,我的小舅。只记得这次和上次颇有些巧合,同样是一大早天就阴沉着脸且不断地飘着稀稀拉拉雨,同样是怀着就是下刀子也要去的心情上路,同样是七转八转地走错了路线。这次不知乍地被司机扔在了高速路上,差点又找不找北了,还好有鼻子下边那东西和那个好心的大叔。一进监狱的大门,就径直走向东门的接见室,但还是晚了,值班的狱警说早上的会见都快结束了,只能等到下午两点半以后了。

期间看了一份一块钱的华商报,吃了一份四两六块钱的饺子。报纸上面说,又有一个共产党的高官被“双规”了,好像是什么国家开发银行的副行长,应是个副部级权的贵吧。现在“双规”这个词在中国也可算绝对的高频词,可就是不知它到底是什么意思,只知被“双规”肯定不是什么好事,被“双规”的大多也不是什么好鸟。后来才知,“双规”特指对犯了错误的干部在规定地点、规定时间必须交代问题的一种政策。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规定:监察机关有权”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”。 “双规”既是一种调查措施,也是一种保护措施,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,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。

吃完了饺子一问价钱,差点想吐出来,四两六块钱,那么一斤就得十五块啊。细想一下,都觉得有点奢侈,吃这么贵的饺子长这么大还是头一遭。唉,只怪自己没有吃前问价的习惯,i deserve it!

还好下午探监的家属队伍很短,可登记后等会见的时间却不短。后来才听小舅说,牢房离会见室有老远的一段距离。看他的脸色不错,心里也着实高兴。两人隔着玻璃泛泛地聊了半个多小时。他说在牢里特压抑,脑子倍儿精的人呆久了也要疯掉,没有书没有报,看电视也就只是新闻联播那一会儿。好在他就快出来了。而令他最为苦恼的,还是出来后做什么,如何生活。他将要面对的,是妻离子散,一穷二白,一无所有的现实世界。对此,我也实在不知如何说,只能安慰他现在还是好好把剩下的时间做好,等出来后再慢慢来,天无绝人之路,船到桥头自然会直的。


是的,从他刚看到我就问:“就来了你一个?”可以感到他内心多么的渴望又多么的落莫。是啊,从他入狱到现在,除了我几乎再没有人来看过他。是的,我知道,很多人只是嘴上草草地划出过“抽时间一定去看看他”之类的话,从他的哥们,从他的亲人,甚至是他的女儿。对此,我不能说什么,更无权指责什么。只是我也在头疼着将来,不管是他的将来还是我自己的将来,仅管我对他说得挺有信心挺有底气的。是啊,将来,现实…… 

考这个破研害得我都离不开眼镜了。前天买了一幅隐形,想打球时用,不知是因为眼睛小还是方法不对,哭了几鼻子还戴到眼上。好久没有流泪了,没想到眼湿湿润润的感觉如此久违如此的爽呵呵

我说过,每个内心都有自己感觉丑的地方,如果能说出来被人倾听被人理解,内心也便另一副场景了。但如果说出
来依然是“栏杆拍遍,无人会登临意”的话,也便只当是自娱自乐自我的释怀罢了。

就像那天对朋友说的,有时觉得确实是这样:对自己似清似迷的概括,突然莫名地思虑挂念起某个久违的人,面对现实的沉重与赤裸常常又半拥着理想主义的情愫……而我从未害怕过真实的赤裸,自己一直等待的一直追寻的也恰恰是真实,每个自己想知道的现实背后的真实,无论它是美是丑。在此同时,我还在不住地自问着思考着: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到底哪一个更重要?只是现在的自己不敢再像以前那样眺得很远,只是觉得当前得全心地去赴即将到来的三年之约,只想用最近的过去估计最近的将来。人生一世,草木一春。上苍济世终有限,莫待伯乐自奋蹄。就是这样!也只能是这样。

《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》,这是一首有很奇怪名字的歌,更奇怪的是它只有一句歌词,并且唯一一句歌词还只有一个词——darling《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》出自一张叫做《只能谈情,不能说爱》的特殊唱片。

之所以说《只能谈情,不能说爱》是一张特殊唱片,是因为它是一本同名小说的配乐概念唱片——这是一个新名词。这本小说这样写道:
曾经恋爱过的人都明白,最爱的,总是得不到的。
得与失,得当然喜;得而复失、患得患失、乍得还失,更悲!
曾经恋爱过的都明白,童话式的天长地久只属于童话,属于现实,难得,所以可贵,所以童话!现实中的爱情,最爱的,总是得不到的。

伤风,能够用药治好,中药太慢,西药太伤身体,所以,我总是选择自然好。

我的伤风断断续续,蔓延开来,咳嗽,头痛。然而,反反复复,讳疾忌医。

我害怕中药太苦,从来不喝。害怕西药伤身,尽量少吃。终于,还是有那么一天,我发现我的伤风好了,以前痛苦挣扎,以为就这样一辈子沉重地背着伤风病。一瞬间,却发现早已全愈。 
 

所谓的爱情,也不过如此。或许我现在都不太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,但我知道什么不是我想要的!

一直为自己是O型血而感到自豪,因为它使我的血更能派得上用场。这场地震对于今年的中国无异于雪上加霜,希望上段时间刚献的那400CC的血能在那儿用上。老家的人都比较保守,常说“一点血,十碗饭”,但知道如何割舍,你才能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道路。就如献血一样,是的,我会每年都献血的,虽然看着自己身内的红红的鲜血汩汩流入采血袋心里也是毛毛的,但事实上,它对我的身体是有益的,对别人更有益。什么都不放弃的人,最后反而会一无所有。所以对于选择来说,还是宁可事先追求尽善尽美,以免亡羊补牢。“Hit the road!”像是一句结束语,对于刚刚过去的岁月,但又像一句开场白,更加认真更加有效地走它一程。书生意气,挥斥方丘,鹰击长空,鱼翔浅底,万类霜天竞自由!加油!像个地震中的幸存者一样去活!

要自己想要的,做自己喜欢做的,在尚有韧性选择时,我还是选择自由,哪怕它只是一种感觉,哪怕它代价不菲,我不怕,从不!!





傲天  post at  2008-06-13 17:04  Trackback(0) | edit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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